測定申請
特別說明:
一、型錄:申請書所附商品型錄,原則上內容須包含:機種名稱、 商品機清晰照片、重要規格、動力源規格、功能特色以及作
業能力 (測定基準所需標稱值) 、廠商地址、連絡資訊等必要之資訊。二、零件組合圖:
(1) 本圖須為機械製圖,不得以實機照片取代。
(2) 需呈現受測機之主要構件間相關位置與組合情形。
(3) 需含主要構件之BOM (Bill_ Of_Material)表(至少須含編號、主要構件名稱、數量…等)。
三、附屬證明文件:部分受測機因涉及法規之緣故,須調查 (檢附) 相關證明文件,例如:TS11須檢附馬力曲線圖、TS108須檢
附民航局相關檢驗合格證明...等,詳情可參考受測機適用之農機性能測定方法及暫行基準內第三條調查項目。四、申請農機性能測定之機種,須具備農產品處理或田間作業完整功能。
五、其他:
(1)無人載具施藥飄散防治對策 (摺頁)